*国企招聘出新规:公开招聘、破除世袭、违规追责
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今后,包括驻疆的中央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、自治区及各地州市、县所属国有企业在内的所有国企新招聘岗位,将面向市场实行公开招聘*策,以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,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。
为保障公招公平、透明,自治区规定,国企发布招聘信息时,不得设置民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、毕业院校等歧视性或限制性条件,凡与应聘者具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国企经营者,须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。
尤值一提的是,以往国企招人短时间内招满停招、“内招”“世袭”“萝卜招聘”等现象不在少数,为此,自治区专门规定,报名起始时间不得早于国企招聘方案在当地人社部门站公布的时间,且报名时间和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。若国企当次招聘岗位未招满或需要增加岗位数量,须另行组织公开招聘。
为严格落实这一*策,*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,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国企经营者或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约谈,对违规企业采取在媒体上曝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,并对构成贪污、受贿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若存在就业歧视问题,应聘者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