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间资本进入银行证券业的新机会
新华北京5月27日电
银监会和证监会近日分别出台《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关于落实
;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
;工作要点的通知》,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、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。为此梳理了银监会和证监会“新*”的一些亮点,以及民间资本进入银行证券业的新机会。
民营企业进入村镇银行有重大利好
*策亮点: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。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%降低为15%;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,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可与其他股东按有关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。
点评:支持民间资本与其他资本按同等条件进入银行业,是银监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所释放的重要信号。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%降到15%,显示了监管部门的灵活和审慎。
虽然银行作为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的问题没能根本改变,民间资本依然不能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,但有着开放空间的是: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,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利于拓展特色金融服务、防范金融风险、完善公司治理的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,这将会吸引更多民营资本进入到这一新型金融机构中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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