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王石川
岁岁重阳,今又重阳。
“九月九日,佩茱萸,食蓬饵,饮菊花酒,令人长寿。”自古以来,中国人对重阳节就有着特殊的情感。从“遍插茱萸少一人”的唐诗中,我们品到了思乡之情;从“佳节又重阳,玉枕纱橱,半夜凉初透”的宋词中,我们感受到易安的忧伤;从“冷清清暮秋时候,衰柳寒蝉一片愁”的元曲中,我们体会到挥之不去的哀愁……
文化如河流,所经之处,温润人心。今天,我们拥抱重阳节,少了些许幽冷,多了几分热烈,也更具有时代意义。无论登高、赏菊,吃重阳糕还是插茱萸,在这个充满仪式感的节日里,我们会不由自主地生发出对传统文化的热爱,恭敬之外多了几分自豪。“荒岩寂寞无俗情,老菊独得秋气清。登高一笑作重九,挹赤城露餐落英。”数千年来,中国人既有即景生情的传统,也有见物赋意的自觉,“九”与“久”谐音,“糕”与“高”谐音,而菊花则被赋予傲霜、高洁等意……故此,在温习重阳节的习俗中,我们对传统文化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。
重阳节的一大主题是“尊老敬老”,早在年,中国就把重阳节定为“老人节”。老人节,顾名思义,是属于老年人的节日,更是弘扬尊老敬老这一传统美德的节日。“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”。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,要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尊重老同志、爱护老同志、学习老同志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“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”。尊老敬老,既是传统,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。我们需要用心、用力以及更严密的制度,来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弘扬孝亲敬长的传统美德。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的修订实施,意味着重阳节是不折不扣的法定老人节,为全社会尊老敬老奠定了坚实的法律支撑。
尊老敬老,首先要使老有所养,老有所依。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,养老已然成为全社会共同